《万历十五年》读后感想&笔记

感受&笔记

这本书从一个没有什么大事发生的年份(公元1587年,明万历十五年)说起,引出了 6 个人物:皇帝万历,改革者张居正,和稀泥的申时行,儒家模范海瑞,武将戚继光以及离经叛道的李贽。他们都通过自己的方式尝试去改变国家,但是最终都走向了失败。正如整本书的结尾那样说道:

在这个时候(1587年),皇帝的励精图治或者宴安耽乐,首辅的独裁或者调和,高级将领的富于创造或者习于苟安,文官的廉洁奉公或者贪污舞弊,思想家的极端进步或者绝对保守,最后的结果,都是无分善恶,统统不能在事业上取得有意义的发展,有的身败,有的名裂,还有的人则身败而兼名裂。

作者想要做的就是了解为何明朝无法解决自身的问题。

主要的问题:文官制度

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来自于房间里的大象——文官制度,这个制度在明朝尤为显著。文官的特点(某种程度上是儒家的特点):

  • 信仰儒家,以至于到了“祖宗之法不可变”的程度。
  • 重农轻商。
  • 重道德而轻法制,也没有对民众权力的尊重。
  • 认为文化与生活水平和国家安全不能相容。
  • 相互抱团,坚如盘石。

这些问题就导致了发展停滞、制度缺乏弹性且市民阶层无法发展。同时文官们会坚决维持自己的地位,不能抛弃儒家,因为一旦抛弃就会威胁到王朝以至于自身的安全。

为什么这些人都失败了:

  • 万历在文官制度下是某种意义上的“吉祥物”,只需要扮演仪式的工具人即可。他本人因为无法对抗文官而选择摆烂。
  • 张居正将文官当作行政工具,殊不知他们已经从曾经的“公仆”变成了权力的源泉,因而在死后遭到了报复。
  • 申时行知道无法对抗文官,因此选择调和皇帝和文官之间的矛盾。但是在立储这个大问题上也无法调和,最后被弹劾。
  • 海瑞试图将上古或本朝刚开时的道德思想应用到现实中,但文官有着双面性格:阳的仁义道德、治国平天下以及阴的利益换取和中饱私囊。当阴被禁止,势必引起文官集团的强势反扑。最后海瑞被罢职。
  • 武将和文官之间的施政原则在根本上是不能相容的。文官的观念是即上自国家,下至个人,不能把力量作为权威。如果一个地区有什么特殊的经济利益,那么就应当加以压抑,而不是提倡。因此文官经常凌驾于武官之上,控制着武官的行为,让他们无法壮大。戚继光的崛起也是因为收到了文官的庇护,但当他真的强大后,就引起了文官们的警觉,最后被弹劾。
  • 李贽提出了反对儒家的思想,但文官需要维持社会的稳定,异端的学说是不允许被扩大的。因此最后被抓入狱,郁郁而终。

所有人都成了文官制度机器下的一个个齿轮,困于制度的牢笼中。想要做成事的必须顺着文官或者达成某种程度的妥协,反对文官的行为和思想都会被消灭。

这是我认为的本书的核心论点:明帝国的衰败来自于文官的腐化,同时文官占据了极大的地位,无法撼动。这就导致社会发展停滞,要想改变或者做点什么都只能顺着文官,否则就会被消灭。

其他的一些有意思的点

这一帝国既无崇尚武功的趋向,也没有改造社会、提高生活程度的宏愿,它的宗旨,只是在于使大批人民不为饥荒所窘迫,即在“四书”所谓“黎民不饥不寒”的低标准下以维持长治久安

封建(这个词不准确,但暂时还没找到更好的词,就暂时这么用吧)帝国的本质

他(海瑞)当然是极端地廉洁,极端地诚实,然而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,也可能就是极端地粗线条,极端地喜欢吹毛求疵。

一个农民家庭如果企图生活稳定,并且获得社会声望,惟一的道路是读书做官。然而这条道路漫漫修远,很难只由一个人或一代人的努力就能达到目的。

然而我们这个庞大的帝国,在本质上无非是数不清的农村合并成的一个集合体,礼仪和道德代替了法律,对于违法的行为作掩饰则被认为忠厚识大体。

封建帝国控制力看上去很强,实则很弱

地区间的人口过剩、灾害频仍、农民的流离失所、官吏的苛刻暴虐,都可以迫使暴动随时发生,而以我国幅员之大,这种所谓造反作乱的地点也极难预测,所以这个任务就不是一支高效率的机动部队所得以完成的。在多数情况下,官军会被造反者死死吸住,造反者熟悉当地的地理民风,官军往往会因之陷入被动而使质量的优势无从发挥。因此,数量的多寡就成为决定胜负的因素。

为何官军要数量多

《论语》中这六十六条有关仁的语录,为孔子的学说安排了形而上的根据,成为儒家一元论宇宙观的基础。……这种把具体和抽象混为一谈的方法,是中国思想家的传统习惯,也合于他们一元论的宇宙观,因为他们认为,一个人看到一件事物,这种事物就不是孤立的,不可能与环境隔离。他们着重于事物的功能。一件事物具有特性,就是因为它和其他事物发生了关系。

儒家竟然是一元论,以前我仅仅认为儒家是一种社会制度,其实它也有自己的一套世界观。这么一看有些人称之为“儒教”其实也是有一定道理的

在一种社会形态之中,道德的标准可以历久不变,但把这些标准在生活中付诸实践,则需要与不同的时代、环境相适应而有所通变。……本朝开国二百年,始终以“四书”所确定的道德规范作为法律裁判的根据,而没有使用立法的手段,在伦理道德和日常生活之间建立一个“合法”的缓冲地带。惟有这种缓冲地带,才能为整个社会带来开放的机能,使政府的政治措施得以适合时代的需要,个人独创精神也得以发挥。

后记

这本书的后记中记录的出版的事也是十分有意思的。由于这本书在引入时刚好是改革开放初期,因此引进前后也有一些争论。

(徐卫东:两声欢呼和一声倒彩)笔者还以为,凡事拿“科学”来贴标签,本身就不科学;把科学当宗教来崇拜,其实质不是出于普遍的无知(如笔者此前认识,见有些人什么名词前面加上“科学”二字,便以为端的是“科学”,即使有疑,也无从辩驳),就是自以为真理在手,压制一切异己意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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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5-1-1 - 2025-1-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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